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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福山区美林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林洪芳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根据烟台福山区美林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林洪芳签订的天津收债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烟台福山区美林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享有的天津讨债公司对下列明细中的天津要债公司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林洪芳女士。请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林洪芳履行义务。特此再次通知。烟台福山区美林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林洪芳2022年7月21日注:1、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应支付给烟台福山区美林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按照已签署的合同、借据或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应承担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等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烟台福山区美林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或林洪芳女士联系,如本公告当中内容有错误,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合同、借据、生效文书为准。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债务人名称烟台正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烟台泰兴液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林大宇、林大天、施素云、正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述明、吕新玲、烟台鸿泰进出口有限公司、烟台盈兴商贸有限公司、烟台万域商贸有限公司、潍坊市众和生物肥料有限公司、烟台鲁威进出口有限公司、烟台永利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50000005000000法律依据(2016)鲁0611民初117 号民事调解书、(2016)鲁0611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2015)福商初字第393号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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